8.尾部:短毛种为扁尾,长度适中,呈镰刀状,朝上或与背线成卷曲型,其尖端(尾尖)和背线,刚好能接触到为止(不能重叠),长毛种,尾巴上的被毛亦与躯体上之被毛和谐。
9.胸腹部:肩部适度地朝背线倾斜,但不可下倾或太低,前胸丰满发达,肋骨圆而紧绷,腹部紧凑,生殖器健全。
10.四肢:前肢直挺,肘部动作自然,膝部强而有力,并微向前倾,趾部小而紧密,但应分开良好;趾部应紧硬有弹性,指甲须坚硬不易裂,色泽依毛色不同而有所不同,以合谐搭配为佳。
11.被毛:短毛种被毛应是柔软紧密且有光泽(内层毛较厚是被允许的),并良好的覆盖于全身,而头部与耳朵的被毛较稀少;长毛种其毛质应是柔软平直,并具有长而卷曲之被毛,四肢与趾部要有被毛覆盖,尾巴之饰毛要长且呈束状。
12.毛色:任何认定色皆可,若为单一色调时,可允许具有斑点。
13.失格:隐睾、断尾、短尾、被毛稀疏。
14.重大缺陷:单睾、极端咬合不正、体重超过6磅。
15.轻微缺陷:轻度咬合不正、垂耳。
16.评分标准:
长毛种 短毛种
头部(眼睛)-20 % 体格-20 %
体格-20 % 体格-20 %
被毛-20 % 被毛-10 %
尾巴-5 % 尾巴-5 %
颜色-5 % 颜色-5 %
前后肢-10 % 前后肢-15 %
重量-5 % 重量-10 %
静姿与行进间步容-15 % 静姿与行进间步容-15 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