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米克”是一只泰迪犬,14日晚,主人值班时把它带去了公司,躲过了一劫。“米克”的主人对记者说:“如果不是值班,我也会带米克去广场的,现在想想还后怕。听说几只小狗中毒死亡的消息,我并没有感到庆幸,而是担忧,不知道危机什么时候才能解除。”
发现“罪证”后,业主们再也按捺不住愤怒的心情。15日下午,业主报了警。为了配合取证,几位已将爱犬“安葬”的业主又把爱犬尸体挖了出来。
目前,龙南公安分局已对此事立案调查。
警察现场取证。
致投毒者:请考虑几十个孩子的安全
截至15日23时,银亿A区因中毒死亡的狗已有10只。事发后,小区业主遛狗格外小心了。有业主说,毒狗的事以前听说过,没想到又出现了。
记者在“百度大庆贴吧”搜索发现,早在2011年5月,就有网友发帖《银亿小区狗患谁来管?》,发帖人称:“银亿小区一些狗半米多高,放出来乱跑,还不拴链子,没人管吗?”有网友表示支持,“在小区内养狗,对小孩子构成严重危胁”;“到处都有狗的粪便,讨人嫌。”但也有网友认为,“人不去挑逗狗,狗不会攻击人的。”在两种观点争锋时,网友“lxq820507”说:“我听说银亿有人往火腿肠里放老鼠药,扔到草坪上。”
时过境迁,当年的事已无从考证,但业主们也在反思,是不是这些狗引起了其他业主的反感?据了解,大多养大型狗的业主已自觉把狗带出小区,到其他地方遛狗。这次疑遭毒杀的狗均是小型狗。
几位宠物狗的主人告诉记者,很多业主的狗都办了《犬证》,还有部分没有《犬证》,但有《防疫证》。而且,怕引起其他居民不满,大多业主在遛狗时会带着纸,如果狗把粪便排在路上,他们会清理走。但也有业主表示,多年前曾收到保洁员手写的提示单,告知其“狗毛掉得太多”;也有业主称,夏天在广场遛狗时,有狗对着嘶叫,曾有业主向狗扔过东西……
他们拼命地想一些细节,不只是想找出“凶手”给爱犬报仇,他们更想告诉投毒者:“请考虑一下孩子。”他们给投毒者写了一封信:
因为我们的疏忽,在我们养狗的过程中给您造成了不便和烦恼,造成今天您用极端的方式来解决这件事……是我们没有顾忌您的感受,我们之间缺乏沟通造成的,希望您看到以后可以把您的想法说出来,我们去改并一定改正。今天我们付出的代价,是十几只小狗的生命。可天暖时,广场上还有几十个孩子在玩耍,他们的安全,您也不管不顾了吗?
姜女士告诉记者,“狗友”们遛狗常去的小广场附近有一所幼儿园,很多家长会带孩子在附近逗留,“虽然狗和我们很亲近,但狗命毕竟不能和人命比。希望家长们带孩子玩儿的时候千万要注意,千万别让孩子误食了有毒的东西。”
律师说法:投毒者或负刑事责任
一位养狗的业主说,他到宠物医院打听过,死亡的宠物狗所中的毒属神经性毒药,抢救非常难。他向兽医咨询得知,养狗的人如果怕小狗误食此类毒药,家中可常备维生素K1等短时间内能起到解毒和抑毒效果的药物。
由于大多数业主没遇到过此类事件,有业主问:“即使真的是有人故意投毒,但是死的是几条狗,也违法吗?”
就此事,大庆新闻传媒集团法律顾问沈正雪律师说:“如宠物狗的死亡是人为投毒造成的,宠物狗是有价值的,属于财产,嫌疑人涉嫌故意毁坏财产罪;另外,如业主所说,投毒区域在居民区,且附近有幼儿园。幼儿的认知能力是低下的,无法判断有害物体,所投毒物对幼儿身体有危害;另外,狗中毒后狂躁导致姜女士受伤,对其人体造成伤害。就此案而言,若确定是人为投毒,即使投毒者针对的是宠物,但其所投毒物也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,其行为已涉嫌对小区人畜的公共安全造成了危害。无论涉嫌故意毁坏财产罪还是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,都应负刑事责任。另外,对受害者造成的财产损失,可申请民事赔偿。”
主人带宠物狗出去散步时最好是制止狗狗乱捡食物吃,这些食物是非常不卫生的甚至有可能是有毒的食物,多吃发生宠物狗死亡事件警方表示有可能是被投毒所致,这属于犯法的行为是要受到刑事责任的。